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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市培红学校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鹤壁市公安局计划招聘市培红学校辅警3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的市培红学校辅警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5.自愿从事教育矫治管理保卫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8:00期间,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点击“鹤壁市公安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有关要求进行注册,然后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根据提示选择职位、填写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提交报名审核申请。上传本人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30,照片清晰、无变形,禁止缩放后使用。
2.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8月19日18: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8月19日18: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8月21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9:30。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6.各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招聘人数,被核减职数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职数核减、调剂情况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适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5.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规定执行。
2.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在体能测试前进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3.体能测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准考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5.体能测试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及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6.体能测试结果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有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况,如文身、有明显裸露疤痕等,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3.考察结果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市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4.市培红学校辅警见习期为六个月。聘用人员到岗后,见习期不合格的,双方解除合同。
5.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的市培红学校辅警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可以在公布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不具备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ebi.gov.cn/)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者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如有疑问,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392-3392209
鹤壁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