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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普洱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1 17:01:13 发布用户: haoren

为加强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景东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7人。
 
(二)景东县中医医院:运动康复技师岗1人、中医类医师岗2人。
 
(三)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岗1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到良好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3.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必须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
 
7.户籍不限;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每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均不得参加报考(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每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考生结合实际任选一次参加报名均为有效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我县一个岗位,如出现多报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报考资格。
 
1.第一次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景东县人民医院、景东县中医医院、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生根据各自的报考岗位到对应单位报名。
 
(3)报名联系人、联系方式:
 
景东县人民医院:杨老师 18187909608
 
景东县中医医院:李老师 13578194606
 
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老师 18760859446
 
2.第二次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09:00-12:00。
 
(2)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高新办学点(五华区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景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和《景东县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未就业承诺书》(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但必须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以上证书原件;2025年才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由培训单位出具证明,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最迟在2025年9月2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第一次报名人员。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现场审核。
 
(2)第二次报名人员。2025年1月4日现场审核。
 
2.资格审核事项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考生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等要求,采用人工审核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谈测试
 
1.面谈时间:2025年1月4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面谈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高新办学点(具体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谈对象:具体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4.面谈事项:面谈主要围绕考生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仪容仪表、求职意愿等情况进行。
 
面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环节。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及以上的比例在面谈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确有需求的,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才质量及实际情况,经研究按程序向人社部门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谈成绩仅作为选拔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经面谈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若考生因个人通讯原因未能取得联系或收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一律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以另行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经面谈测试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
 
2025年1月5日08:00考生报到,09:00开始面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
 
昆明医科大学高新办学点(具体的考场位置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粘贴公布。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3:1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和补充协议。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人选,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景东县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新招聘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者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等不合格(含2025年毕业生未能按照要求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在任一招聘环节自动放弃的,需填写《自愿放弃面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个人签字按手印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dxwjj02@126.com或由招聘单位2个以上工作人员记录后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查询网站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jingdong.gov.cn)
 
(二)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景东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发布的相关招聘通知、公告。同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短信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的,均视为有效通知,请考生在招聘期间确保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信息或电话联系不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每个招聘环节都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该考生的后续招聘环节。
 
4.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后,双方可根据实际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就业意向协议。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试用期间,如果乙方(聘用者)确实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社会反映强烈,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有权解聘乙方。
 
6.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7.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各位应聘人员须认真对待此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谨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一、未尽事宜由202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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