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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招才引智人才集聚攻坚战,加大引才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充实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和中医院分院。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招聘6个岗位6名高层次人才,县总医院中医院分招聘3个岗位7名高层次人才,详见2024年永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涉及专业代码详见《202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住培合格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和取得卫生系列县区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永新县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格条件
(1)符合《2024年永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限应届毕业生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如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则须在198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招聘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资格证,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5)已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邮箱:yxxwjwrs7242@163.com,考生要诚信报考。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以吉安市人社局发布《2024年永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3.报名材料:考生将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永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及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对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按“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由县卫健委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有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
(六)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拟聘用人员报县委编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五、招聘人才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永新县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名医名专家将按照《永新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享受有关待遇。
2.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由各用人单位实施跟踪考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永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电话:
永新县卫健委:0796-7717242;
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71;
永新县委人才办:0796-7717081
永新县总医院:0796-7718204;
永新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0796-7722281
附件:
永新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