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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院整体发展及人才储备的需要,根据《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形式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
公开招聘13人。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安新县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书,持有“就业报到证”,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上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雄安招考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至8月21日下午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至8月22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至8月24日17:30。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本次招聘报名考务费为100元/人,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321016
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5:00-17:30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护理岗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2024年8月26日起登录“雄安招考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报名表。
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通过“雄安招考平台”发布,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参加招聘的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雄安招考平台”。
1.面试方式: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雄安招考平台”发布。
3.综合成绩核算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面试结束两天内在“雄安招考平台”公布。
六、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符合优先条件者,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学历学位较高者,同等学历985、211院校毕业的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二)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雄安招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进行聘用。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为半年。聘用者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按照同岗同酬落实医院同等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聘用人员为外地户籍的不承诺户籍迁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仍按原渠道存放。
4.本次招聘工作由卫健局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2- 5119083。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