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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和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4年8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下同)。
(六)报考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的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双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依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岗位,具有下列情形的,其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招聘计划核减与增补办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面向畲族招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若岗位无人报考,相关指标划入同专业、同学历要求的招考岗位;男女分开招聘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酌情增补到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5)此次招聘考试与《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二)》的考试同时进行,考生不能重复报考。
(三)体能测试
1.报考县公安局勤务辅助人员须在笔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试。
2.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项目为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单项不得低于合格分35分,3个项目均需合格,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祥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48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24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进行。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考察以报考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五、岗位递补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提高广大考生就业的充分性,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本次考试保留面试合格人员拟录用资格至下次重新组织编外招聘时止,即:当本次所招聘岗位出现已录用人员因招聘、辞职等原因空缺的,原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递补录用申请。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依申请情况,在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然后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开展好后续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电话:0578-5896116
附件1:
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